Entries by Janet Tsai

周顯光博士榮任船舶中心執行長

  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簡稱船舶中心或SOIC)3月29日召開第15屆第2次董監事會議,通過新任執行長人事案,由周顯光博士接任該中心執行長,並於今日(4/1)就職。 執行長周顯光畢業於台大船研所(現更名為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所),取得博士學位後即加入船舶中心服務至今,首先負責發展計算流體力學應用技術,建立國內第一套實際運用於船型開發的計算流力電腦程式。 後續開發整合式船舶輪機監控系統及船舶穩定翼系統,協助船舶機械工業升級,並運用在海巡署的各式巡邏艇及海軍的艦艇;擔任處長期間,帶領研發團隊投入綠能船舶及離岸風電的開發計畫成果豐碩,曾獲得工程界最重要的中國工程師學會工程論文獎、造船學會的優秀青年工程師獎及優秀論文獎。 近年因應世界趨勢,率領跨法人團隊投入無人駕駛船舶的創新實驗,積極整合國內各方能量,跨產業弭平自動駕駛船舶產業之技術缺口及相關產業的推動。 船舶中心執行長周顯光於自動駕駛船舶論壇,與出席的德國、日本和韓國產業專家交流合影,並主持『自動駕駛船舶產業聯盟』成立大會。 船舶中心是台灣唯一專責推動船舶與海洋產業發展的法人單位,成立迄今42年,多年來承接經濟部科技專案計畫,並配合政府政策及產業需求,開發我國船舶產業所需之關鍵技術,不論在一般商船、客輪、豪華遊艇、綠能船艇,以及公務船艦如海巡艦艇、港務船舶、軍用艦艇、海洋研究船等皆已建立自主的設計能力且具國際競爭力。 周顯光執行長於快樂號複合動力渡輪機控室,介紹複合動力渡輪的PMS(電源管理系統)操作與HMI(人機介面)給國外媒體。 他表示,該中心未來也將利用本身專業的海洋系統整合與工程技術,積極配合政府「5+2」產業及新能源政策,推動船舶產業升級轉型,並建立國防自主技術能量與新興海洋工程相關產業能量,運用全球綠色船舶產業興起之趨勢,進行關鍵技術開發,並協助業者提升各式船舶所需之關鍵技術自主能量,促使國內船舶及船用裝備業者開發高附加價值產品,促進台灣船舶及海洋產業發展之願景。 於2019年3月亞太風電展周顯光執行長偕同船舶中心離岸風電團隊與國內外業者洽談離岸施工船機的關鍵技術與產業推展。

國際離岸風電海事工程課程導入船舶中心

船舶中心去年底舉辦「離岸風電施工維護船機成果暨國際合作發表會」後,應各界要求,日前舉辦更深入的課程,由荷蘭海事工程機具龍頭業者IHC IQIP進行授課,內容鎖定在如何建立台灣離岸風電產業鏈,包含第三方認證、HSE、生產與製造、結構疲勞、焊接與塗層,並以套管式水下基礎抱樁器為例,分享產業鏈實務經驗。 船舶中心副執行長周顯光(前排右四)與團隊、荷蘭海事工程機具龍頭業者IHC IQIP團隊與國內廠商合影。 金萊萊/攝影 該中心配合政府離岸風電產業發展政策,藉由多次廠商媒合及國際合作,以尋求施工船機機具國產化與在地化機會,由點而面建立完整的技術與實績,將在其委託在地製造案中協助細部設計工作,並協助其修正為以國內廠商常用材料及施工方法,將有助於國內廠商承接在地製造及擴大國內產業參與離岸風電國產化項目與比例,以消除國內廠商因無實績造成的門檻,進而形成一良性循環,加深本土化效應。 以本次國際案為例,藉由與荷蘭海事工程施工機具之龍頭業者IHC IQIP國際合作計畫,共同進行導樁樣架設計案,並積極尋求在地化生產合作夥伴。除導樁樣架外,其他離岸風電施工所需施工機具如海上運輸繫固裝置、施工夾具與吊具等,亦有製造本土化需求。IHC IQIP反應離岸風電施工機具需求種類繁多且量體很大,是離岸風電在地化製造重要項目之一,但未被納入政府公告在地化生產項目內。 IHC IQIP建議政府在採計在地化比例時,開放可將施工機具納入計算項目。以台灣在東亞地理位置適中,廠商技術及品質優良,價位適中,再藉由此次離岸風電開發案練兵,取得實績,有機會成為東亞離岸風電供應鏈一環。船舶中心未來持續對有發展潛力之項目進行投資,或尋求在其他領域進行利用與延伸,以紮根本土化離岸風電技術能量,推動國內產業參與打入供應鏈。   轉錄自經濟日報: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35/3539446 本網頁所刊載之內容,或有提供或建置相關連結至第三人網頁,該等連結所指向之網頁或資料,均為被連結網站所提供,相關權利為該等網站或合法權利人所有,本網頁內容僅供參考,不擔保其正確性、即時性或完整性。

高雄輪船公司與船舶中心合作智慧型無人載具

高雄市輪船公司與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以下簡稱船舶中心)合作,於愛河進行智慧無人駕駛船研發計畫,並由愛河的綠能運具-太陽能船進行改造為智慧型無人載具,高雄市輪船公司表示,與船舶中心合作計畫,代表高雄愛河的綠能運具太陽能船即將要邁入更高智能的階段,愛河也將有全台首創第一艘智慧型無人載具。 輪船公司表示,與船舶中心之多次的研發合作,自太陽能愛之船、電動渡輪,每一次綠能船舶的重大技術突破,都是輪船公司與船舶中心共同合作,船舶中心於107年執行經濟部技術處之科技專案,與國內研究單位(如工研院、資策會、中科院)跨域合作發展智慧船舶自主航行所需之船舶核心控制系統、長距離無線通訊系統、全場域影像辨識技術及智慧避碰系統等關鍵技術,期望帶領國內船舶與資通訊業者一同投入研發與轉型升級智慧型無人駕駛船舶領域,提升國內智慧型船舶技術自主能量。 愛河的太陽能愛之船隊,不僅是綠能,更要加入智慧型無人載具的試辦行列了!近年綠能環保意識興起,高雄市輪船公司99年、100年斥資9千萬打造12艘太陽能電動船,開創愛河綠能運具新紀元,無引擎噪音,無柴油煙味,受到遊客好評,並於106年將行駛於旗鼓航線之快樂輪柴油引擎,改為電力推進系統,成為全台第一艘使用電力推進系統的綠色渡輪,107年2月全亞洲第一艘電動渡輪「旗福一號」加入營運,第二艘「旗福二號」將在今年底完工營運。 高雄市輪船公司將與船舶中心於高雄愛河水域建立示範測試場域,以現有的愛之船觀光遊船模式為基礎,打造定點自動駕駛船舶觀光模式,運用遠端遙控,達成駕駛可隨時接手操作之點對點循跡自航之功能驗證,輪船公司表示,期待在船舶中心的技術協助下,愛河無人載具能儘速在愛河上行駛。  

船舶中心攜手國內法人及產業共組「自動駕駛船舶產業聯盟」

無人載具為近年創新技術重要應用領域,我國在自動駕駛車輛、船舶、飛機紛紛投入研究與開發,期望能趕上國際間開發的步調,然而自駕船舶領域中,去年(107年)國際海事組織(IMO)已在最新會期中,為無人自駕船的管理法規研擬界定了範圍及重點討論項目,開始討論無人自駕船的管理範圍與架構,代表自動駕駛船舶未來正式運行已是國際共通發展趨勢。   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簡稱船舶中心)執行經濟部技術處之科技專案,與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簡稱工研院)、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簡稱中科院)等國內研究單位跨域合作,發展自駕船所需之船舶核心控制系統、岸船遠距無線通訊系統、全場域影像辨識技術及智慧避碰系統等關鍵技術已有成果。在經濟部技術處科技專案計畫支持下,船舶中心致力於自動駕駛船舶技術及產業之推動,為了協助國內船舶相關產業及法人單位發展自動駕駛船舶,此次特集結了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工研院、中科院,於今(23)日假台北市科技服務大樓舉辦2019自動駕駛船舶論壇,發表自駕船國際發展趨勢、國內研究成果以及法規發展,同時也特別邀請德國、日本和韓國產業專家,針對各國自駕船發展現況進行交流,並舉行『自動駕駛船舶產業聯盟』成立大會,四家法人單位之外,還包括交通部航港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和國內業者參與聯盟,期望透過此聯盟結合我國產、官、學、研之資源,強化我國於自動駕駛船舶領域的研發能量,深化本土自主關鍵技術及平台,共同拓展我國自動駕駛船舶產業的新市場和商機。   船舶中心致力於協助我國產業發展自動駕駛船舶,積極整合國內各方能量,跨產業弭平自動駕駛船舶產業之技術缺口,透過聯盟的成立,整合自動駕駛船舶技術能量及缺口,及相關法規之制定、產業推動的方向和進程規劃等重要議題進行交流,以加速自動駕駛船舶之發展進程,期盼此聯盟成為我國傳統船舶產業升級的契機,使船舶產業轉型為具高經濟價值的高科技產業。值得一提的是,『自動駕駛船舶產業聯盟』不僅將成為我國船舶相關產業之交流平台,亦可成為我國於國際間的窗口,與各船舶技術先進國進行技術交流、設備引進,深入了解目前全球自動駕駛船舶發展趨勢,對於我國未來自動駕駛船舶發展將有極大的助益。   立法院於107年11月30日三讀通過《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本法案援引監理沙盒精神,營造合理安全的創新實驗場域,以促進相關產業技術及服務應用發展。船舶中心也將於108年度與高雄輪船公司合作,於高雄愛河水域建立示範測試場域,投入無人駕駛船舶的創新實驗,預建立智慧型無人載具新興服務模式。亦將致力協助聯盟的運作及產業的推動,開創我國自動駕駛船舶領域之新藍海,使台灣成為自動駕駛船舶之發展重鎮。 圖說: 今(23)日船舶中心攜手資策會、工研院、中科院舉辦『2019自動駕駛船舶論壇暨產業聯盟成立大會』,圖為經濟部技術處羅達生處長(前排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余宛如委員(前左5)、交通部航港局陳賓權副局長(前右5)、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邱逢琛董事長(前左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陳劭良執行副總經理(前右4)、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范植谷董事長(前左3)、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林青海處長(前右3)、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曹亞嵐副所長(前左2)、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杜鴻國組長(前右2)、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馮明惠所長(前左1)、芬蘭商務辦事處史亞睿代表(前右1)以及聯盟廠商於會後合影。    

船舶中心離岸風電施工維護船機成果發表

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主辦、經濟部技術處指導的「離岸風電施工維護船機成果暨國際合作發表會」日前舉行,會中介紹離岸風電施工維護船機及成果發表,並邀請 IHC IQIP 分享離岸風場經驗。 船舶中心副執行長周顯光(左四)、產業發展委員李旭成(左三)、處長鍾承憲(左二)、IHC-IQIP區域銷售經理 Yoran Van Zon(右三)與出席貴賓合影。 金萊萊/攝影 船舶中心副執行長周顯光表示,該中心歷年科技專案技術開發成果,包含水下可調式導樁樣架技術原型開發、吊重系統主動起伏補償技術、精準拋石落管、船艏安全登塔系統原型開發、船舶動態定位系統原型開發、自升式安裝船平台技術開發等相關技術,發表會以模型、影片、實驗機台、測試數據等展品展出,以呈現政府多年來投入離岸風電科技研發與產業化總體成效。 周顯光指出,透過歷年計畫所建立海內外合作夥伴,邀請國際知名離岸風電廠商就海事工程,從設計、施工、製造等面向的技術與規格需求,進行討論與建議,促使與會之風場開發商、海事工程商、船級協會、鋼鐵廠商、設備商、系統商了解台灣離岸產業現況,補足產業缺口,建立離岸風電在地化技術、認證、人才,提升離岸風電供應鏈實力。   轉錄自經濟日報: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35/3539446 本網頁所刊載之內容,或有提供或建置相關連結至第三人網頁,該等連結所指向之網頁或資料,均為被連結網站所提供,相關權利為該等網站或合法權利人所有,本網頁內容僅供參考,不擔保其正確性、即時性或完整性。

離岸風電添進展 達德與標檢局簽署第三方驗證MOU

離岸風電本土化又添進展,在台最大風場開發商達德能源(WPD) 與立恩威國際驗證公司(DNV GL) ,在經濟部標檢局促成下今與本土離岸風電第三方驗證團隊簽署合作備忘錄。達德表示,此合作鎖定封場專案融資過程中最重要的專案驗證及海事保證鑑定,以現正推動中的風場作為操練標的,具體強化本土驗證能量降低融資風險。 達德為離岸風電遴選階段獲得最多風場的開發商,雲林離岸風場將於2020年陸續竣工。達德董事長王雲怡表示雲林風場相較於其他專案完工時間更緊迫,希望今年年底就能完成財務結算的目標;而與第三方驗證團隊的合作,將可協助本土銀行了解風場開發各階段的風險、並建立風險掌控能力,有助於台灣本土銀行實際投入離岸風電的專案融資工作。 而本次與達德合作的第三方驗證團隊,成員包括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中國驗船中心、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及台灣電子檢驗中心等,均為台灣重要的研究及驗證機構。達德表示,已於去年10月開始就與相關團隊在離岸風場專案的「盡職調查」方面進行合作,雙方協力提供本土銀行相關訓練課程。 達德表示,離岸風電第三方驗證技術涵蓋了「盡職調查」、「海事保證鑑定」和「專案驗證」三個面向;風場專案需通過鉅細靡遺的驗證過程後,其開發、興建與營運階段的安全性及收益穩定性,才能獲得強有力的背書。 達德也表示,由於離岸風場建造需要龐大資金挹注,對有意參與離岸風場的投資機構及銀行而言,第三方驗證也非常有助於評估投融資風險。 達德能源雲林及觀音離岸風場的專案融資由三井住友銀行擔任財務顧問、台灣銀行擔任共同顧問、玉山銀行擔任本地顧問,此兩座風場的興建成本約40億歐元。   轉錄自: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35/3539446 本網頁所刊載之內容,或有提供或建置相關連結至第三人網頁,該等連結所指向之網頁或資料,均為被連結網站所提供,相關權利為該等網站或合法權利人所有,本網頁內容僅供參考,不擔保其正確性、即時性或完整性。    

船舶中心 打造亞洲離岸風電製造基地

  國內離岸風場正蓄勢待發,經濟部安排財團法人船舶中心與國外離岸風場施工船機大廠Royal IHC與IHC IQIP簽訂合作備忘錄,將打入台灣離岸風場供應鏈,船舶中心將扮演供應鏈的媒合平台,媒合國內外施工船機廠商合作,提升本土產業生產製造能量,落實本土化目標,並以台灣作為亞洲離岸風電市場製造基地。 經濟部技術處日前舉辦「離岸風場施工船機廠商媒合會」,邀請國內外離岸風場開發商如沃旭能源、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船級協會例如美利堅驗船公司(ABS)、法國驗船協會(BV)、日本海事協會(NK)等都出席。海事工程業者,例如Royal IHC、IHC IQIP、Seaway Heavy Lifting、DEME、台船、穩晉港灣工程;國內施工船機廠商如萬機鋼鐵、中鋼、世紀鋼等企業均與會。 媒合會中,船舶中心分別與國外離岸風場施工船機大廠Royal IHC與IHC IQIP簽訂合作備忘錄,讓離岸風電開發案與具已驗證之設計、製造能量的歐洲系統商進行國際技術合作;並與國內液壓裝備相關廠商簽訂合作備忘錄,協助國內業者承接離岸風電相關設備生產製造,打進台灣離岸風電開發供應鏈。 IHC IQIP區域銷售經理Teun Verschoor表示,施工船機如抱樁器(Gripper)、導樁樣架(Template)等規模必須配合安裝船大小。預期在台灣離岸風電開發案中使用風機將為較大型風機,需要更大的輔助施工船與相關輔助機具。 Teun並說,樂見與台灣國內廠商合作建立起產業鏈,並成為往後亞洲地區離岸風電市場的製造基地。經濟部表示,風電開發商若尋求本地製造供應商合作,可降低成本並增加其競爭力。   轉錄自經濟日報: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35/3539446 本網頁所刊載之內容,或有提供或建置相關連結至第三人網頁,該等連結所指向之網頁或資料,均為被連結網站所提供,相關權利為該等網站或合法權利人所有,本網頁內容僅供參考,不擔保其正確性、即時性或完整性。

顛覆傳統-智能無人商船

隨著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從無人車到無人機等等技術發展逐漸成熟,日前已有報導指出,首艘無人商船將在2020年出世,而無人遠洋貨船在10-15年內成為一種常態。 當無人船舶一旦成功研發且投入營運將對船舶航運產業帶來一股巨大的衝擊,也意味著所有跟船舶相關的行業,包括船舶設計、船舶營運及船舶建造等,其模式和格局都將有翻天覆地的變化,但對於船員來說將棄船上岸,而許多船舶將會更新汰換,無人船舶無疑將掀起船舶產業的巨浪。 圖1 勞斯萊斯(Rolls-Royce)無人商船 / 資料來源:Marine Sight 但也有產業人士表示,無人船舶的技術還未成熟且許多法律及規範仍需研討。但有部分無人駕駛船舶技術已成熟並有實際的應用,像是環境感知技術、通信導航技術、狀態監測與故障診斷技術等,只是有些技術缺乏在實際情況下進行驗證,若能夠有效控制技術、航線規劃技術、安全預警技術及自主航行技術等,則無人商船則可以迅速蓬勃發展。雖然無人駕駛船舶總體仍處於快速發展階段,但是還未完全成熟。除了上述的關鍵技術外,另外還有自動靠泊、離岸、自主維修、自動清洗、自動更換設備部件及自我防護等方面同樣需要智能化發展。 圖2 衛星遙控 / 資料來源:Inmarsat 因此世界各國針對無人船舶系統的研發正如火如荼進行,日本三井航運與其三井造船株式會社聯合開發「自主遠洋運輸系統」的技術概念。而歐洲各國企業與政府的支持下合作推進自主控制無人船的研發進程,爭取在未來三年內在波羅的海實現完全遙控船舶運營,到2025年實現自主控制的商業海上運輸。 根據德國慕尼黑的安聯保險 2012 年發布報告指出:75% 至 96% 的海上事故是人為錯誤的結果,而且往往都是疲勞導致。所以遠程控制和自主控制船將減少這種錯誤的發生,降低船員受傷甚至死亡的風險,當然也降低了船自身所面臨的風險。雖然絕大部分的海上事故造成的原因大多為人為產生,而自動化勢必將減少其錯誤的發生。 航運業界報告顯示,船員的工資支出占據全球貨船運營成本的30%以上。然而提到人力成本就是工資支出和社保等福利費用的總和?但事實上,除了上述工資成本之外,還需考慮人力成本還包括獲得成本、培訓成本、離職成本等。 然而,勞斯萊斯無人船概念背後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船舶效率”這是直接影響運營成本的重要因素。世界各地的船公司都在不斷努力降低運營成本,特別是在引入了一些涉及更高成本執行先進技術和安全措施的環境法規之後。Rolls-Royce副總裁Oskar Levander說:“船上的許多設施和系統只是為了確保船員的生活、安全及舒適。若能消除或減少對人的需求,船隻可以徹底簡化。由於這些無人船不需要空調,電力和污水等船員設施和系統,因此預計運營成本便宜。這種改變船舶設計和系統以減少燃料消耗的無人駕駛船舶可以幫助解決效率和優化問題。 當然科技的進步使得人民生活更加方便,但相對的對於自動化程度的提升,必將引起更多傳統行業工人失業,而失業罷工將成為自動化帶給人類的又一個頭疼的問題,這又是一個科技進步帶來的一個巨大衝擊,值得人們省思。

壓艙水管理規定正威脅著小型船舶的生路

相片來源:國際海事組織(IMO)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71屆會議(MEPC 71)終於敲定各船舶遵守壓載水管理公約(BWMC)第D-2條生物標準修正案的時程。MEPC推遲現有船舶履行公約的時程,該公約旨在防止可能侵入船舶壓艙水中的物種隨船散布。公約訂於2017年9月8日全面推行,自此將要求所有船舶妥善管理其壓艙水。由於較老舊船舶安裝所需設備的費用可能高達200萬美元,部分市場預測報告指出,船東們可能傾向直接汰除較老舊船舶而非安裝新設備,以符合法規的要求。為深入瞭解BWM公約的副作用,World Maritime News特別與希臘船級社國際海事調查局(INSB Class)技術總監Christos Efstathiou進行專訪。 INSB Class技術總監Christos Efstathiou 雖說安裝費用昂貴,Efstathiou認為,就現況而言,要評論船東們是否決定汰除船隻而非加裝或改裝壓艙水管理系統(BWMS),目前尚言之過早;此外,小型船舶可能面臨相當嚴峻的考驗,除非系統大幅降價,否則船東們唯有選擇汰除船隻一途。另一方面,較大型船舶的未來則取決於公約生效時安裝BWMS的價位以及貨運市場環境與運費費率;Efstathiou也預估BWMS將降至50萬美元以下。 2016年後期,Moore Stephens預測2016及2017年的船舶營運費用會升高,主因是為了趕在2017年9月8日前完成系統升級。同時,貨運產業的總體衰退也帶來莫大的壓力,Efstathiou認為船東們不會有投資於改裝的意願。營運費用的提高加上貨運量的降低,在雙重壓力之下,便形成了目前船東們刻意抑制成本的趨勢。而就工程的觀點,Efstathiou也指出船舶BWMS的改裝又是一項高難度的挑戰。 「系統的選擇取決於船舶大小、容許安裝的空間,以及系統與船隻的相容性。在這部分,由於還牽涉種種動力參數尚待解決,因此各類型技術的多方優點及缺點皆須納入考量。同時,為能確知系統運作的影響、危險氣體的產生、化學物逸漏及暴露,還有功耗、船舶穩定度以及其他相關參數,這些都還需要進行完整的風險評估。」 WMN:船東們已準備好遵循壓艙水管理公約了嗎? Efstathiou:依據我們的經驗,絕大部分的船東會盡其所能推遲相關要求的遵行期限。目前看來,只有極少數的船東有意願符合D-2壓艙水要求標準,並在生效日前安裝壓艙水管理系統。 雖然絕大部分船東都瞭解自己有履行BWM公約的義務,但目前打算遵循新要求的意願似乎仍停留在持平階段。 相片來源:國際海事組織(IMO) 而在船級社協助船東遵循新規定時所遭遇的難題方面,Efstathiou表示,最大的難題在於需使船東們有意願安裝最適合其船舶的最佳壓艙水管理系統,因為要考量到船舶的大小、系統的容許安裝空間以及各船舶的個別特性。依據IMO決議案A.1088(28),大部分船旗管理機構已在首次換證檢驗中取得防止船舶汙染國際公約附錄I(MARPOL Annex I,將於2017年9月8日施行)中所述的「國際防止油汙染證書」,並理解壓艙水管理的相關改裝規定。 下次檢驗期間若落於施行日期之後,對於提供給船東實施改裝的「寬限期」部分,Efstathiou表示,大部分船旗管理機構會接受來自其他相關法定檢驗的非協同性檢驗。由於現有船舶的船東們有意在生效日前安排船舶通過IOPP檢驗換證,因此,BWM系統的改裝會延遲將近5年。 「不出所料,在目前國際經濟環境與貨運費率的糾結下,船東們明顯希望BWM公約施行日期延後,而且更希望推遲BWMS改裝的時程,以利站穩自己的腳步。」Efstathiou總結道。 2017年7月7日召開第71屆會議期間,IMO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通過壓艙水管理(BWM)公約修訂草案,增加兩年的全球安裝流程,以給予船東更充足的合規準備時間。BWM公約導入兩項壓艙水排放的控制標準:D-1為壓艙水交換標準,D-2則是壓艙水處理標準,並自2017年9月8日起要求符合D-1或D-2標準。自該日起僅符合D-1標準要求者,在公告施行D-2標準前尚有一段緩衝期。   資料來源:BWM Rules Threaten Small-Sized Ships  

無人貨物運輸船開發聯盟於上海揭幕

相片來源:勞斯萊斯(Rolls Royce) 由海航科技物流集團(HNA Technology Logistics Group)與中國船級社(CSS)所領軍的中國相關產業,攜手成立了無人貨櫃輪開發聯盟。 擁有來自ABS、DNV GL、中國船舶及海洋工程設計研究院、上海船用柴油引擎研究所及其他機構的專家學者們的支援,此聯盟預計將對業界產生長遠的影響。 海航科技物流集團副董事長李維艱表示,無人貨櫃輪開發聯盟不僅是未來運輸開發事業的統籌者與領導者,更是技術產品規範的創始者與催化者。 中國船級社(CSS)表示將與業界聯手進行無人貨物運輸與相關技術的研究、建立無人船標準、促成相關法規的修訂,以及提供業界各項評鑑、驗證與檢驗服務。 聯盟意圖成為運輸與造船產業中適應快速變遷市場與技術的先驅,並堅信其成果的應用也將無遠弗屆,另邀集更多的科學與技術研究機構加入,並開放業界與使用者共同參與,以集合眾人之力,開發無人貨物運輸以及船舶的建造和營運。第一艘無人貨櫃輪可望於2021年交船,成為未來運輸模式的領頭羊。   資料來源:Unmanned Cargo Ship Development Alliance Launched in Shang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