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高雄港下錨區移泊之自主避障驗證計畫」試驗公告
依據「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及「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資訊公告及安全事故評估辦法」規定,於本公司官方網頁公告下列資訊及宣達:
一、創新實驗之宗旨及目的:因應「經濟部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計畫」,由本中心「高雄港下錨區移泊之自主避障驗證計畫」,在高雄港下錨區進行智慧船舶自主循跡及自主碰壁測試,驗證自主航行與自主避碰在高雄港下錨區移泊作業中的可行性與實用性,突破目前智慧船舶技術在複雜海域應用上的技術瓶頸。
二、創新實驗之範圍、路線、期間、時段及規模:
1.實驗範圍:高雄港下錨區第一錨地。
2.實驗路線:以嘉信22號碼頭為船舶整備與停放基地,實驗將由嘉信22號手動碼頭駕駛經第一航道出港,進入高雄港下錨區第一錨地。
3.實驗期間:114年10月4日至115年10月3日止。
4.實驗時段:周一至周五10:00至20:00。
5.實驗規模:不超過實驗船隻之最大載客人數,實驗全程均並配有合格駕駛及戒護船舶待命,另船舷兩側均黏貼有「自動駕駛測試實驗船」之字眼以供識別。
三、申請人、實驗載具所有人及主要管理創新實驗者均為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
四、無人載具為工作船「智馭號」,船舶主要規格:總噸19.89,船體材質FRP,船長14.35公尺,船寬4.10公尺。
五、本創新實驗預計自115年1月26日起,以「智馭號」開始進行高雄港下錨區之功能性測試,之後將陸續完成驗證自主航行與自主避碰在高雄港下錨區移泊作業中的可行性與實用性。
六、實驗利害關係人應注意及配合事項:
1.在實驗過程中,所有參與人員須遵守駕駛及專業操船人員指令;如遇突發事故時,須依其人員引導使用安全設備,倘若參與人員違反船上規定且經勸阻無效,駕駛有權勒令違規者下船。
2.實驗船隻未經政府主管機關准許下,禁止有航行非實驗航線與水域之行為。
3.本實驗已依規完成其船舶與人員之投保作業。(含船舶運送業營運人責任保險、團體傷害保險、員工平安團體傷害保險)
4.為確保全船人員之安全,本次實驗船皆須符合航港局要求之例行檢驗規範,船上備有救生衣、滅火器等救生設備,且船上救生設備使用及緊急應變措施亦先經宣導演練,確認無虞後始得航行。

無人載具「智馭號」之四面照

